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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貼15%!新昌發(fā)布新房商業(yè)貸款貼息細則!
根據我縣《關于支持新昌縣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的若干舉措》(新房協組〔2023〕2號)文件精神,為切實做好新昌縣行政區(qū)域內新建商品住房商業(yè)貸款貼息補貼工作,特制定本細則。
(一)房屋認定
在新昌縣行政區(qū)域內成交的新建商品住房(不含二手房)且買賣合同網簽日期為發(fā)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(含起止日,下同)。
(二)申領人的認定
申領人應為購房人,一房只能享受一次。
(三)申領時間
補貼需在完成契稅繳納半年內進行申請,申請受理時間截止日期至2028年12月31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期間內商業(yè)按揭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縣財政按商業(yè)貸款金額第一年利息的15%予以補貼。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2023年11月20日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(五年期以上LPR)4.2%計算。
新建商品住房商業(yè)貸款貼息采取“先繳后補”的方式。
購房人在完成契稅繳納后向建設局提交申請,并提供以下材料:
1.《新昌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商業(yè)貸款貼息財政補貼申請表》;
2.契稅完稅證明;
3.購房人身份證件或單位營業(yè)執(zhí)照原件及復印件(如屬代辦,需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、經公證的委托書);
4.購房人有效市民卡銀行卡或單位基本賬戶原件及復印件;
5.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;
6.銀行放款證明;
7.其他所需材料。
原件如下:
來源:我愛新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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