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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湖區(qū)塊建設需要!擬征收三江街道(上東潭村)、鹿山街道(南田村、江燕村)的土地
昨日,嵊州人民政府網(wǎng)站發(fā)布了麗湖區(qū)塊基礎設施配套工程(二期)建設項目土地征收社會風險評估公示。
為切實履行公眾參與、信息公開程序,根據(jù)《嵊州市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實施細則》(嵊市委辦發(fā)[2020]17號)文件要求,現(xiàn)將《麗湖區(qū)塊基礎設施配套工程(二期)建設項目土地征收》這一項目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:
一、項目名稱及概要
項目名稱:麗湖區(qū)塊基礎設施配套工程(二期)建設項目土地征收
項目概要: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實施麗湖區(qū)塊基礎設施配套工程(二期)建設項目,擬征收三江街道(上東潭村)、鹿山街道(南田村、江燕村)農民集體所有土地2.8812公頃(具體以勘測定界成果為準)。
二、項目位置
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實施麗湖區(qū)塊基礎設施配套工程(二期)建設項目,位于嵊州市三江街道(上東潭村)、鹿山街道(南田村、江燕村),土地屬嵊州市三江街道(上東潭村)、鹿山街道(南田村、江燕村)農民集體所有。
三、征詢公眾意見主要內容
1.是否支持本次土地征收;
2.項目實施對周邊群眾生產、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響;
3.項目實施對當?shù)丨h(huán)境、交通、用地、安全等方面的影響;
4.最關注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哪些問題;
5.其他方面的意見和建議。
四、公眾參與方式
公眾可自公示之日起7個日歷天內,通過電話方式提出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評估主體:嵊州市高鐵新城管理委員會
評估實施單位:浙江越安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陶工 電話:15905750777
嵊州市高鐵新城管理委員會
2024年11月20日
來源:嵊州市人民政府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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